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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辅导资料: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
来源:233网校 编辑:税务师考试网 2019-04-25 17:10

一、申报纳税程序

纳税人应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经常发生转让房地产行为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可按月或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

申报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P392)

【典型例题-2011年考题单选】

纳税人转让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的房地产而得到经济补偿,应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期限是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 )日内。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纳税人发生下列转让行为的,还应从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纳税人因此而得到经济补偿的;(2)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其房地产的;(3)转让原自用住房的。

二、纳税时间和缴纳方法

1.一次性交割付清价款: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数日内一次性缴纳全部税款。

2.分期收款方式转让: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定,按比例计算每次税额,每次收款后数日内缴纳。

3.全部竣工前转让: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三、纳税地点:土地增值税由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即房地产的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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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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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 CMA,高分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在国家期刊发表多篇财务管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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